阮若慈一眼便注意到,他身上跟书生气质全然不符的痕迹。
右手的指节上,生着一层厚厚的茧子,是常年握刀握出来的。
袖口卷起的地方,小臂上露出一道旧疤,边缘齐整,分明是被利器所伤。
走路时,肩背稍稍前倾,两脚落地的间距极稳,是练家子才有的下盘功夫。
更骇人的是,他脸上有一道长长的伤疤,从左额一直斜贯到右下颌处,几乎将一张脸劈成了两半。
换了是别人顶着这道疤,不是凶神恶煞,便是面目可憎。
可偏偏生在他脸上,倒给人一种,这道疤就该长在那里的感觉,非但不丑,反倒增添了几分神秘色彩。
他笑起来时,眉眼弯弯的,嘴角弧度恰到好处,温和得像个冬日里捧书烤火的少年郎。
阮若慈心里警铃大作。
青绾那个傻丫头,竟说这人的身上有书生气?
依她看来,分明就是披着一层人皮的狼!
见她盯着自己的脸出了神,男子也不恼,反而低下头,又凑近了些,语气里带着点自嘲的笑意:“吓着你了?别怕,这刀疤看着唬人,其实已经好多年了,早就不疼了。”
这低头的姿态,拿捏得极准。
既没有让她尴尬地盯着伤疤太久,又用一个半真半假的玩笑,化解了她的局促。
他说早就不疼了,尾音是沉的,像是在带笑的语调底下,藏了半句没说完的故事。
恰好够让一个心软的女孩子,生出几分好奇跟怜悯。
阮若慈迅速低垂眉眼,做出一副怯怯的模样:“没……没吓着,就是头一回见。”
“没关系,多见几回就习惯了。”他说着,竟朝她伸出手,“我叫吟风度,是凌云汇的大掌柜,姑娘怎么称呼?”
他伸手的动作自然极了,不像是要握她的手,倒像是要替她接过肩上的包袱。
五根修长的手指摊在她面前,带着厚厚的茧子,掌心朝上,姿态舒展又坦然,像一只露出肚皮的野兽。
她知道,野兽在示好。
可她也知道,它随时能把示好的爪子,变成锁喉的利刃。
阮若慈没有把包袱递给他,而是后退了半步,欠身行了个礼:“我叫青黛,大掌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