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 134:Bois(鹿角)

“没有,不干你的事,只是一些不好记忆,太多人永远回不来了。诶?”我浑身一激灵,猛然记起他是只鹡鸰,岂不是能幻化为蔽天虫豸,轻松出入将消息传达出去。而非要搞一出肉戏,定是他借口过把眼瘾。想着我柳眉倒竖,一把拧住其罩袍,便打算开口就喷。

“住手,你若是乱来,我会小命不保。摊牌吧,醉蝶花,老实说我刚才爬墙时就尝试了,但不知为何被限制了手脚,再也散不了形,我还没无聊到在紧要关头来满足低级趣味。”他惊恐地躲避安贡灰锋芒,求饶起来:“我说的全是真话,否则哪来不好的预感?”

“你是说,这里是个失魂之地,不管你是哪种老妖,都将被剥夺走能力。那么反过来说,躲藏起来的露西,也是领悟到这点,害怕被杀才不敢冒头。”看他表情不像是演戏,我便冲着壁炉上方呼喝,想让天竺菊听见,去问明该如何破解。刚喊了两声,这妞又按原路爬了出来。我不禁愕然,问:“怎么了?还是没通过吗?”

“就卡在最后一段,不论如何努力,再进不得半步。”她抹了把热汗,笑道:“醉蝶花,好消息是我传达到他们了。现成开山工具都在地窖里,他们打算由外破墙进来。而且,勿忘我也联系上了圣维塔莱领队,他也打算带人下来!并让我们什么都别碰,安静等待救援。”

“嗐,当务之急,是得找到破法之人,万一在强援赶到前我等惨遭不测,又该如何是好?对了,你手机呢?让我来与芬兰湾承包商通话。”药店老板却并不乐观,变得焦虑起来。

“我把它放在眼镜的包里。”刚想呵斥,一回头我发现老马不见了,这家伙适才还站在树下,眨眼功夫消失得无影无踪。这却是奇了。眼镜此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好奇心强,他总爱四下乱摸,许是无意间碰了不该碰的东西。那么最大的嫌疑,便是这棵怪树!既然植物会吃老鼠,那么人类也可能是它的食粮。

“老马。别吓我,回应一声啊,你究竟上哪去了?”我惊得面容煞白,预备攀枝上去。

“在不知其为何物前,别轻易攀登,四眼没挂在树上,你莫呱噪,容我细细听来。”这个猝变来得过于突然,也打乱了布雷德利的阵脚,他手臂飞舞,一会指向东一会指向西飘忽不定,到最后顿了顿牛蛙腿,切齿道:“它被冰虫趁机拖走了!刚才还在叫,所以依旧活着。”

“那究竟在哪?听着,老马这个人福分很薄,在不同空间里,首当其冲第一个死的总是他!”天竺菊翻身下来,也同样花容失色,叫道:“你干嘛低头不语,赶紧说啊!”

“我不知道,他肯定是被活捉了,我只含糊不清听他说了句带刺铁丝,距离不会很远,他能看见咱们。我应该猜到冰虫会设下埋伏,毕竟离华宵结束,只剩三分钟了!这真是千防万防,还是失了手!”药店老板烦躁地摇摇头,依旧半跪在地努力谛听,忽然面露喜色,说:“诶?老子不会这么幸运吧?康斯坦丁也闯进了甬道里,这下咱们都得救了。”

“那你赶紧用返金线为其引路啊,救人如救火。这老娘们痛恨咱俩,死也不愿接受脑波,全被她疯狂屏蔽了。”天竺菊气得沸腾,一低头瞧见几近赤裸的我们,惊恐道:“完了完了,如果被她看见现在这幅光景,又会恶意想偏,越发变得怒不可遏,非要杀掉咱俩泄愤。”

“这却如何是好?康斯坦丁本就疑心病重,她发起疯来没人制止得了!”布雷德利如热锅上的蚂蚁来回踱步,终于开始慌乱,问:“或者你们有什么办法阻挡她摸进来?”

就在乱作一团时,耳畔传来一声沉闷撕爆,似乎远处的墙缝塌方了。药店老板浑身一凛,说只恐怕大长老现在也不安全,她除了正找男子外自己也在逃命,所以炸毁了通路,以期将追击她的人堵在外界。说时迟那时快,不久传来清晰的淌水声,看来老娘们找对路了。

“我瞧见四眼背包里除了口香糖外,似乎还揣着运动衫,赶紧掏啊,先将自己胴体遮起来。康斯坦丁若真敢行凶,我就以死相逼,绝不让她祸害你俩!”布雷德利两目一闭,腿窝不由自主发颤,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坑前,默默等待着狂风骤雨袭来。

不久之后,趟水的脚步消失,传来砂石滚动的嘈杂,跟着传来阵阵磨牙声,在这座空旷的屋里回荡着。马洛怎能另外揣着衣服呢?所谓的运动衫不过是他擤鼻涕的手帕。我捏了捏天竺菊的手指,头脑变得冷静,悄然拔出了安贡灰。大长老虽暴烈,但我也不是一只花瓶,而是久经沙场的弥利耶。若她想取我性命,得全凭实力来夺。

“只要她敢轻举妄动,咱们先这般,然后那般。哼,即便被杀我也要让她掉层皮。”我正与紫发妞商讨着战略,耳旁杂音戛然而止,细碎的泥粒开始浮动,一个奇形怪状,生着鹿角的大脑袋蹿出了地面!来者哪是什么大长老?分明就是灾星人头马,杀千刀的稻草男孩!男子只望了它一眼,吓得双眼泛白,软塌塌就地滚倒,装起死来。

“妈的,我早知药店老板不靠谱,但出错到这等地步,实在是受够了!既然是宿命,那就拼死一搏吧。”我心虚至极,冲着它爆喝为自己壮胆。稻草堪称近距格斗的专家,能用匕首当武器的,神经反应远超常人,我们哪怕再苦练十年,也不会是他对手。

人头马呆站原地,鹿角怪头机械般抽动着,似乎被眼前两具炙热肉体,招引得回不过神来。我方才记起,这家伙只是装得正气凛然,其实也是个没有女人缘的无聊汉子,论猥琐他不在马洛之下,本性里十分贪慕美色。据说在雷音瓮,他还为此吃过小老汉的醋。

我打算利用这个优势,率先发起突袭。人头马早已料到,狂啸一声迎面冲来,肢体撞击在一起后,我像条棉花毯般轻飘飘被顶开八丈远,这混帐早已是今非昔比,而今变得比蛮牛更强健,彼此的实力,差得不是一星半点。也不知他为何念念不忘,将我踹飞后直扑天竺菊,抡起刮刀,一心锐意往她鼓胀的胸口刺击而去。

紫发妞早已丧胆,见银光直扑上前,竟吓得呆立原地瑟瑟发抖。我暗自叫苦,信手捡起眼镜破包想要砸它,还未扔出忽见傻妞目露凶光,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闪电般打出上勾拳,狠狠击中人头马下颚。这家伙显然没料到对手还有余力,趁它没缓过劲,天竺菊一个飞铲从其胯下而过,扬起安贡灰打算刺透稻草男孩,然而弧光一转,临到脊背前她忽然收手了。

“你倒底在干嘛?”我被这一幕惊得瞠目结舌,多好的杀机啊,只要狠狠心,铁定能撂倒它。紫发妞心绪万千,下不去死手,但人头马却是钢铁铸心,旋即争取到时间,一个反手大耳刮子,抽得傻妞在半空中滚了十多轮,重重摔在树桩老腿下。人头马不顾彼此反差巨大,一屁股骑将上去,高高举起刮刀。

“天哪,我从未见过比你更笨的笨女人!你满怀仁慈,但它却一心想杀了你!”见事情急了,我忙打出狼咬,趁其躲闪迟疑,用背包索带勒住它粗壮脖颈,然后将全部体重压上去。人头马只当我不存在,依旧挥舞匕首乱刺,眨眼间又给天竺菊白皙大腿上了四道血口。

“你这个禽兽不如的畜牲,之前她跟我描述,我不论如何也难以将之与你联系起来。你何时变得这么无耻?居然想要找女人打架,屠戮曾经的挚爱,甘心为尘民充当鹰犬!”毫无悬念的,我被它单手举起,狠狠摔在一边,稻草男孩脚步利索地爬起身,继续疯狂刺杀。我不知天竺菊现在在想什么,但临到死幕降下,身子已不受头脑支配,她本能地跳飞躲避,飞也似窜上壁墙,像只蝙蝠般倒悬在穹顶之上。其情其景,恰如当初水银心瓣决战狄奥多雷。

“稻草,且容我片刻,我只想问你,干嘛穷追不舍?我不愿就这样稀里糊涂死去,我必须知道原因!”一丝冷酷悄然划过她秀美的脸庞,天竺菊傲然道:“别忘了,强梁如横皇,最终被我手刃,给出你的理由,我不会再躲,愿与你共赴黄泉!”

人头马怪笑数声,似乎在说好大的口气,它在这片失魂之地同样施展不开手段,便三两下窜上怪树,与她四目相对,等待着淋漓的死亡决斗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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