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这个世上若当真存在骁鸷,必将被暗世界、泛世界以及极暗世界重金笼络纳入麾下,成为炙手可热的人物;同时,也可能在政治博弈中,首当其冲成为第一消灭对象。毕竟,每个人每个组织都有自己的秘密,不会任由小偷在自家后花园随便出入。
“往后,你别再沾沾自喜逢人就说自己是骁鸷,那不是值得骄傲的事,而会害你掉脑袋。可惜,小鸟自出生就没有自由,不是被别人锁进囚笼,就是作为会飞的靶子被打下来,一丝一毫个人空间都没有。”女人扶着脸颊,自嘲道:“比起你,我庆幸自己只是名黑水仙,虽然差了好几个档次,但更有安全保障,毕竟世间仍有不少。”
“现实虽然残酷,但我想,终会找到一片无人之境,供我这只小鸟停留并梳理羽毛。”
因这片隔阂被打破,Leeann紧绷着的脸渐渐松弛下来。她要求我将雨夜遭遇巨人般的呕吐女人一事道来,期间,尽量要通过写字的方式来沟通,似乎担心会被无形的眼睛监测到。我知道这点对他很重要,故意吞吞吐吐,以期她能将战略重心移回到如何打破污泥池子这点上。见我如此,她也不追问,只说如果是重要的讯息,不适合在这里交谈,我与她必须要去到有煤灰的场合才可继续。从leeann脸上,我瞧见了恐惧两字,不管她是二十岁还是三十岁,都会通过下意识的小动作表现出来。这个女人时不时便会露齿微笑,冲着你的脸吐烟圈,因此它既可能是种自负,又是她独有的情绪释放。
“你看上去有些害怕,是因为翡翠之华么?”我朝主桌扫了一眼,那里仍旧空着,大厨正在席间走动,并招呼一群侍者开始上菜,于是我问:“你是担心他伪装成宾客混在人堆里?”
“小心你所提的这个问题。”她并不作答,用两只铅青色大眼凝视着我。
“你的演技不错。丛入座起,你一次也没往那个角落扫过一眼,似乎那里不坐人比坐着人更令你不安。我听说过一些他的事,据说那是个无法被拍摄进底片的人。而按照暗世界通行的法则,你打算窃走他的私人珍藏,无异于释放出开战信号,这些道理,你理应比我更清楚。那么,既然你是横下心决计要蛮干的那种人,自然已有了生死觉悟。我哪怕再眼拙,也能分清一个女人明明害怕却装得不害怕。”
“你对恐惧二字,又真正了解多少?”她逐渐收拢脸上多余的表情,问。
“我出现在此的原因,是为了协助你。而你依旧保留下许多不愿让我知道。其实打从检验信函起,我就憋了一肚子疑问。那些人只要不是瞎子,都知道站着的四人里总有俩个是假冒的。而这种只需要动动手指便能釐清的事,却以官僚的作派,反将伉俪驱逐走了。那时的我犹如在玩游戏,开局便下了把烂招,按说难以为继,结果却什么都没发生。跟着你禁止我去膜拜木雕,又呵斥我乱举水杯,表面看是你不想我出丑,实际还是担心会被人注意到自己,因为我们长时间在攀谈。我觉得你对这里很熟悉,并不像普通的蟊贼那般观察地形预排路线。我只想告诉你,我能帮你。既然你为不确定因素在豪赌,不如将赌注押多些在我身上。”
在这之后的十多分钟里,Leeann没再说过一句话,我借着这种沉默,假装往会场的另一头过去洗手,打算近距离看看奥地利大妞。结果那正是法鲁克斯,穿着一套白色的校服西装,与旧照片上分毫不差。至于那名女接待,我也看清了她的名牌,R字打头。想着我在口袋中摸索纸笔,打算抄录下来,以免日后遗忘。结果碰到个圆滚滚的东西,那是天鹅绒。一切污泥池子前揣在身上的东西,包括打火机和便签本,全都被我带进了这个魔魇。
我不由感到意外,回头扫了女人一眼,见她正目光呆滞地看侍者分盘,显得若有所思。回到坐席后,Leeann推了我一把,问适才为何同她说那些话,是否偷偷在返金线里做调查?我只知心电可以被用来代替对话,却不知它还有其他功效,便摇了摇头。女人自然不愿相信,说不论用过与否,别再有下一次,那会让翡翠之华立即查觉,因为他根本不是人类。
见我想也不想地点头,她担心口是心非,终于决定分享些咨询,以免我动歪脑筋深究。她所要盗取的这件金箔羽衣,名唤伏琳沙,是印度兴都库什山南高地土邦国公主的名字。这东西看似金银织成,其实并不是贵金属,而是从一种叫做地角蝽的昆虫身上采集而来。
地角蝽的生活习性比较奇特,它们捕食与自己体态接近的昆虫,通常一只够它们吃上一整年。因担心被其他同类抢夺,蝽虫体内会产生凝胶状的分泌液,将食物虫尸顶在脑袋上行走,随着日积月累,最终会结成粪土色的带甲硬球。当地人采集这种东西,收拢到一定数量,会将它们投入燕子血中熬制,从中提炼出可塑性极强的类金属。通过反复锤炼打成薄片,就能变为上等的材料。由于这种东西特别稀少,要编织一件羽衣需要准备几十年,往往公主出嫁都等不到完成的那一天。
因此,以当今的价值观,只能说凡属一种亚文化,有成品拿来展览不错,没有也无伤大雅。而在十二世纪末,在这个小国诞生了一个名叫伏琳沙的公主,自降世起便是既聋又哑,背上还驮着一对贝壳,活像只巨型蜗牛。宫中之人都觉得她是妖怪,王公便一早喝令丢去谷地自生自灭。她的生母于心不忍,将其偷偷藏匿在山洞之中,每隔一月便寻机来投食。
就这样抚养了几年,有一日王后来到洞中,突然就找不见她了,但见岩壁中央结出一个肉茧,彻底干透后破裂成粉,从中掉出个女孩来,活像毛虫化蝶那般。这样的肉茧风化了又结,结了再风化,前后经过几次后,终于公主出落得貌若天仙。见女儿已不再是爬虫模样,王后打算将她带进宫中留在身旁看顾,毕竟每每跋山涉水上山洞十分不便。
而后王后使唤亲信,借口说是市集上捞来的贫苦人家卖身丫头,入库充作侍女。结果没过多久,她就被王公在游园时相中,而成了妃子被纳入后宫。王后深知不伦又怎肯罢休,便百般阻挠,迫不得已之下说出实情,当年那只蚌壳精正是此女前身。
这种话别说是王公,连侍卫也不信,两者外貌是云泥之差,只道是王后怕这个后起之秀威胁地位,故意想出个故事贬损对方。见没人相信自己,王后只得引路众人,让他们眼见为实。哪知下到谷底,山洞竟无端消失了,化为了一片密林。时隔不久,山中腥风大作,跑出一群豺狼虎豹,王公在甲兵保护下侥幸逃生,而腿脚不灵活的全成了野兽腹中餐。
事隔几天,无拳无勇又不懂骑马的王后,竟毫发无损地回到了宫里。王公见状勃然大怒,认定她是个善作妖法的罗刹女,有图谋自己的企图,便将其废为庶人,如愿以偿地迎娶了伏琳沙成了新宠。而在背后操纵捣鬼的,正是这个公主,此女自出生就十分离奇,而后长期在荒原生活,与虫蚁蛇兔为伴,一天好日子也没过过,早已是心理失常。好不容易来到王宫被老王相中,无异于一步登天。而造成她过地狱生活的生母,却在竭力阻挠自己享受荣华富贵,自是气不打一处来。当得知自己的身份原是万民之上的公主,那股仇怨更是一泻千里不可收,因此将之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不除不快。
那本就是与野兽为伍的人生,哪懂什么廉耻人伦,自从排挤掉自己的老妈,此女变得越发心狠手辣。残酷的宫廷斗争中,血腥刺杀屡屡发生,但伏琳沙每每总能化险为夷,只因其有件谁都不曾见过的宝物。
为了保住地位她不断荼害其他王妃,在朝廷建立后党,擅杀忠臣,将朝纲搅得天翻地覆,一时间腥风血雨。凭借这件宝物,伏琳沙能将人迷得神魂颠倒,她深知为所欲为的资本来自老王,既可以受到纵容也能够被收走,逐渐野心膨胀,架空了王公权势。最终时机成熟,便鸠杀了老王,扶持一个假王作为傀儡。眼见国将不国,社会矛盾激化,流落民间的废后请来一群道行高深的沙里曼苦行僧,借助风起云涌的起义势头攻入王宫,击败了护军,将她以及她的亲信逼入镜室。相互斗法中火龙烧毁宫桓,席卷众僧一起化为焦炭,骨灰中只留下一件金箔羽衣。而在她丧亡之处,房舍消失成了沙地,寸草不生,再也修筑不了昔日壮丽的宫室。
废后接过权柄,收拾残破江山,再度中兴土邦,成为一代杰出女王,直到几个世纪后巴布尔率众入侵,建立莫卧儿王朝为止。这件带有传奇色彩的羽衣,也就这样被传承了下来。
“嗯,不错,我挺喜欢听这类异国情调的民间传说,它们都有一个特征,喜爱将平庸戏剧化,而我们的生活又过于单调,时常需要些惊喜。”我自当明瞭这件藏品不会那么简单,女人说这些也无非要我知晓言下之意,便问说:“所以,你觉得这公主是条窟蟃?”
“不论民间传说有多荒谬可笑,感觉有多假,但羽衣却是真的。这就是我要你将雨夜奇闻原原本本告知我的原因,结果你却揪住其他问题试探个没完。我是谁?到没到过这里?与翡翠之华是什么关系?丝毫不重要。”女人叉起一块像木头又口感软糯的食物填入嘴里,道:“那么,海蛞蝓、公寓成瀑布,还有你所说的迟了两年,这些反常现象说明了什么?”
“你想说,那个呕吐女人也是条窟蟃,或者说得更直白些,她可能是那个蚌壳精公主转世重生的?”我已经判明这些话的重点,问:“可天下之大,那个人却又十分低调,你等是怎么获悉此事的?再说我见到时,此人过得比较落魄,除了力大无穷外,不可能会对他人造成危害。反倒是你们,一味苦苦相逼,最终却会反噬了自己。”
“他在洞中和女士交谈,后来知道女士已经死了,最终他也看见了银湖。”
“诶?”我微微一愣,这段诗歌般的谜题,在一个多月前的吕库古阴宅地底,无数次被人提起,但不论是尤比西奥还是博尔顿,都不知道具体含义,只能推测银湖可能是拉扎洛斯继承的银矿所在地。那么现在这个黑水仙故意说起,必然深知其中的奥秘。如果真是那样,则说明她所卖命的那个组织,其实力不在他们之下。
“他们称自己是暗世界,实质是一群失意的人,和一群失败的人,相互抱团取暖罢了,又能有什么作为?你问错对象了,要解释这句话的原意,翡翠之华最有说明权。”她似笑非笑地眨巴着眼,戏谑道:“他爱才如命,或许会将你当成宝贝收藏进自己的保险箱。”
“好吧,我会将雨夜奇闻所有细节都告诉你,在我们去到有煤灰的场合后。但容我再问一个问题,你们为什么非要追击她,她究竟是谁?”
“这个人的名字,叫谢菲尔娜。除此之外,我什么都不知道,你不妨到了有煤灰的场合后,再通过返金线慢慢搜检,看我是否还藏有秘密。实话告诉你,我的一部分脑子已被妥善封存在阿辽琉,开启它的钥匙却已经被你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