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国富微微一笑,回应了女儿。
万姐的笑容就有点夸张了,夸张得带着虚伪。
她那保养得还不错的脸上,对净音展开了灿烂的笑容,感觉比亲妈还亲。
这也难怪,后妈难当,轻重不好拿捏,热情一点总是没错的,真诚与否并不重要。
汪国富回应了女儿之后,目光转向大力。
大力这身形象着实有点滑稽。
高大壮实的身材,套着一身土黄色的海青服。
关键是,这衣服明显太小,又被扯掉了袖子。
在天坑里的时候,为了凉快,也为了生活方便,他把净音的衣服扯掉两只袖子,一只用来洗脸,一只用来做抹布。
此时的大力,说像个和尚吧,又头发长长,胡须满嘴。
说像尼姑吧,就更不像了,一糙老爷们,和尼姑的样子丝毫不沾边。
汪总没有心情嘲笑大力,大力这副样子让他不自觉的想起阿龙从天坑口上拍下的那几张照片。
可以想象,他们在那天坑和山洞之间生活了二十多天的情景。
女儿被带回来后,身上穿的是王大力的衣服,光头已经长出一厘米左右的头发,那样子也很滑稽。
洗了澡换了衣服之后,女儿又叫人去买假发,戴着一顶鸭舌帽坐下来跟自己谈判。
老爸,我可以答应你的一切要求,接手汪氏集团甚至接受万姨,但你必须放了大力,不再跟大力兄妹俩冤冤相报。
我弟弟已死,我不说他罪有应得,但杨梦正当防卫也没错,换作我,我也会那么做,只是我没有她那种本事。
还有,我要声明一下,我和大力已经在天坑里拜堂成亲,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做了,他现在是我老公。
你要杀我老公,就连我一起杀了算了!
自己当时很是无奈,用痛心疾首来形容一点不为过。
无奈之下,自己只好作了让步,留下王大力的命,只杀杨梦。
女儿也不干,说那是我小姑子,不能杀。
再说你要是杀了杨梦,大力会善罢甘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