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即。
嬴政的身体微微前倾,他压迫感十足的道:“然而按照最初的商君之法,举国一法,法外无刑,贯彻一刑。”
“即:不依功劳,不论善举,不得赦免,必须明正典刑!”
“后自惠文王始,历代大秦先君,不断完善出了凭借功爵,能够赎罪、减刑、免刑等等。”
“因此,若按照最初的商君之法规范,直躬揭发自己的父亲,有功当赏,且不必受到连坐,其父则必须依律严惩,不存在子为父代罪一说。”
……
商君讲究重刑苛法,以刑止刑。
或许按照正常人的逻辑。
直躬都已经揭发了自己的父亲,他愿意代父受过,官府给予一些刑罚方面的减免,又有何不可呢?
答案是……
如果直躬包庇自己父亲的窃羊之举。
包庇者,同罪。
而且,根据户籍什伍制度,左邻右舍居然对于直躬父亲的窃羊之举,毫无察觉,此亦为罪也。
当连坐之。
即:直躬揭发自己的父亲,受赏,免于同罪,也让左邻右舍免于连坐。
站在商君的角度。
这就是依法赏罚,明正典刑。
没有什么看在你仁孝或者信义的情分上,就对你父亲网开一面。
法就是法。
法立如山。
法贵时效。
减刑匮法。
法外无恩!
“再根据现今的秦法,若直躬拥有军功,则可用功爵为自己的父亲赎罪。”
嬴政沉声道:“如果直躬没有军功,其父也不必遭受重刑,只需按照赀刑缴纳财物,再依律流放徭役戍边即可。”
小主,
秦法发展到嬴政这一时期。
肉刑其实已经相对比较少了。
毕竟动则砍手砍脚,对秦廷没有任何好处,反而会缺少一个宝贵的劳动力。
不如让罪犯去修骊山皇陵,筑驰道,建长城等等。
当然。
该罚的钱财,那肯定也是不能少的。
“最后。”
嬴政若有所思的道:“依据直躬案,现在便有了四种处罚方式。”
“第一:至法重刑,法外无恩。”
“第二:至功轻刑,功爵可抵罪责,缴纳财货当得轻刑,后流放徭役。”
“第三:人治施恩,感念信义和仁孝,遂法外开恩,免除对应的一切罪责。”
“第四:至孝轻法,如孔夫子所言,全面推崇亲亲相隐,视律法于无物!”
……
嬴政把商君、自己、楚王、孔夫子的四种处罚方式,全部摆在了乐正氏的面前。
嬴政自己肯定是选择至功轻刑。
他不需要那么多断手断脚的刑徒。
国家得有劳动力发展建设。
同时。
嬴政也不可能接受孔夫子的那一套,亲亲相隐,彻底把律法踩在脚底下。
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乐正启。”
嬴政铺垫完毕,总算开始正式发难的道:“你方才说内圣知止,需要把理想中的至善,与现实生存相结合。”
“现在我且问你,所谓的礼在法上,是否意味着彻底颠覆现有秦法?”
“是否代表着完全遵从孔夫子的至孝轻法,亲亲相隐……也就是不仅要把众多刑徒赦免无罪,而且还要在民间鼓励子为父隐,父为子隐。”
“但我必须得告诉你,短期内赦免大量刑徒,徭役就会进一步加重。”
“不然,北伐怎么打?长城还修不修了?难道皇帝的骊山皇陵也直接不建了,你觉得可能吗?”
“若不北伐,天降陨石,亡秦者胡,民心浮动,怎能安定?”
“不修北境长城,那你得去边关去看一看,再问问边镇的百姓,他们答不答应!”
“亦或者在你乐正启的眼中,就只有中原百姓是人,边镇万民就全是匈奴口中的两脚羊?”
……
嬴政把国政难题直接摆在了乐正启的面前。
漂亮话谁都会说。
可现实生存就又是另一方面了。
大秦一直都是律法至上。
你当然可以提出礼在法上。
但不意味着秦法应被视若无物。
这就像王道绝非一无是处,青史功绩高筑,注定不可能被彻底推翻。
霸道也是一样的。
你儒家同样推崇定于一。
现在法家霸道一统了山河万里,结果你转头就要把律法彻底踩在脚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