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束发

万历新明 摩碣 1445 字 1个月前

朱翊镠比朱翊钧小五岁,今年十岁,见皇帝已束发成年,心中甚是羡慕。等礼仪完成,第一个问道:“皇兄今年要选后妃了,不知道会选个什么样的皇嫂?”

朱翊钧听了,笑着摸摸他的头道:“我还没着急,你倒是着急了?”

陈、李两位太后听皇帝并未说全凭母后做主的话,对视一眼,心中暗自苦笑——因这皇帝在大婚前即已亲政,这选后妃的事,还真不能全凭所谓“父母之命”。

......

万历四年二月初三,皇帝分别接见了马晟铭和乐平公主。对马晟铭上堤抗洪的做法提出了表扬,加官一级予以奖掖,并赐银五十两,表里两件。马晟铭涕泪交流,叩谢天恩不提。

朱翊钧接见乐平公主的时间也很短,他发现乐平公主容貌上佳,心中甚喜,简短交流几句,见公主紧张的说不出话来,也就不再多说。自己亲自领着她去拜见陈太后。

陈太后半辈子无儿无女,尽管名义上隆庆帝的所有孩子都是她的孩子,但是李太后这亲妈在后宫权力榜上比她还高,因此对于陈太后来说,除了皇帝之外,也没个孩子在膝下承欢。

而皇帝因政事繁忙,陪她的时间很少,尽管有麻将作为精神寄托,但偶尔心中还是有些酸楚。如今皇帝收养乐平公主,养在陈太后名下,陈太后心里还真有些小期待。

等见了乐平公主,见她虽然礼仪生疏,但身上毫无皇家贵女的娇气,性子很是质朴。按照皇帝吩咐,改口称陈太后为娘时,也并无涩滞之感,陈太后心中甚是喜欢。

......

朱翊钧束发后,明发的第一道谕旨,即向朝野划下了选择后妃的底线。

二月初三,乐平公主入宫当日。朱翊钧明旨发布《禁止缠足诏》:“女子缠足或起于五代,熙宁前少见。南宋后,斯文败类、衣冠土枭竟相以小脚为美,致世风大坏。近年来,人人相效,摧残肢体而不以为耻,而天下女童何辜?”

“诏禁天下女子缠足,已经缠足的,一律放开,不得续缠。”

诏旨中规定,万历四年六月以后,天下官员、食廪米生员以上,家中直系亲属有缠足女子却未放足的,被举报查实后一律罢官,并夺去功名。

万历四年六月开始,有强迫女子缠足的,父、兄或夫杖八十,流东北。

以万历二十五年为基准,此后出生的所有儿童,其嫡母、生母有一个非天足的,不准参加科举。

诏旨最后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而父母慈心,忍见子女哭号宁不恻然者乎?今上体天心,而颁严旨,有抗旨不遵者,究问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