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花的案子证据确凿,没几天法院就将一审结果宣判下来。
王春花以拐骗儿童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下放至青海省某劳改农场,接受劳动改造。
王春花一听自己要被下放到青海劳改,双腿一软,几乎瘫软在法庭上。
青海省,那是什么地方?
绝对的大西北,位于贫瘠落后的青藏高原上,气候恶劣,遍地无人区,艰苦的压根就不是人待的地方。
王春花吓得脸色苍白,眼泪鼻涕流了满面,却不敢说一个‘不去’。
本身就是已经是犯了罪的坏分子,再拒不接受改造,等待她的,绝对是比去青海劳改农场更凄惨的下场。
劳改十年的判决结果,对于王春花来说,她觉得已经够重了,冯娟却仍觉不解气。
“只判了十年劳改,真是便宜她了。要我说,就该给她赏一颗花生米!”
冯婶搀着她,叹气道:“花生米不现实,法院判了她十年也算可以了。毕竟偷孩子的不是她,严格意义上来说,她并不能算是人贩子,一个拐骗儿童罪判她十年已经是顶格判了!青海劳改农场也不是什么好地方,大西北,艰苦着呢,十年也够她受了。”
冯娟还是气愤难平,她恨恨道:“那也是她活该!谁叫她心术不正,净干些缺德事!”
判决过后,王春花在看守所里度过了留在沪城的最后一段时间。
她没能等来任何探监的人,只等来四封断绝关系声明书。
她的丈夫毫不犹豫的跟她离婚划清界限,她的儿女们也对她唯恐避之不及。
最后孤零零的被狱警铐着,押上前往青海劳改农场的火车。
火车一路西行,越走越荒凉,她坐过了火车,换乘了公交车,最后干脆连路都没有了,只能被押送人员领着,深一脚浅一脚地往荒漠深处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