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儿,秦铮目光闪过一股寒意。
如果让他知道,苏家胆敢伤害他的妹妹,他定要让他们吃不了兜着走!
在信的最末尾,秦铮如愿的看到苏家人的信息。
沪城铁路局家属院29号胡同6号院,‘父亲’苏康,‘母亲’王春花,两个双胞胎弟弟,苏义昌、苏义兴、和小妹妹苏华。
家住铁路局家属院,说明是铁路局的职工。
能分到胡同的大院子,说明职级并不算太低,起码一个科员是有的,月工资少说也有五十块打头。
而且人丁兴旺,不像是生育艰难需要找人贩子买孩子的人家。
假设,云乔就是苏家亲生的孩子。
可按道理来说,铁路局的科员不会养不起一个孩子,更何况马蹄足也并不是什么疑难杂症,像云乔这样的轻症,矫正一年就能完全恢复正常,所花费的医药费也不过百元出头,均摊到每个月也只有十块钱左右,而当时苏家只有云乔一个孩子,完全没有必要因为这一点小钱就不要孩子。
就算他们真的丧心病狂,打定了主意不要这个孩子,那么直接丢掉岂不是更简单省事,何必冒着被发现的风险去医院再换一个健康的孩子?
毕竟别人的孩子再健康也不是亲生的,真的能视如己出吗?
这从根本逻辑上就说不通。
如果假设,云乔不是苏家的孩子,是他们家设法从人贩子手里买来的,或者亲自去平原省偷来的。
事后发现云乔天生马蹄足,心生嫌弃不想要她,那么还是那句话,直接丢掉更简单,更没有必要为了一个不是亲生的孩子,去承担偷换孩子被发现的风险。
这在逻辑上更加说不通。
太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