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辞晚上回家,打开门,顿时愣住。
客厅的灯光全打开了,光线格外刺眼,方辞眯了眯眼睛,等视线适应了明亮的光线,才睁开眼睛。
最喜欢明亮光线的人,除了他还有谁?
[他喜瞩目,独爱风光驻。
梦想万人皆敬俯,尽享尊崇无数。]
程先生回来了。
方辞从开门的玄关处换了拖鞋,他的黑色皮鞋放在鞋架上,跟她的鞋子排成了一排,看起来格外和谐。
方辞悬着的心终于稍微安下,嘴角露出了俏皮的笑容。
她在玄关处站住,视线从鞋架移到了挂起来的西装外套。
她喜欢他的气息。
程先生从书房出来,发现了玄关处的小姑娘,眉头微微皱了皱。
明亮的光线打在她的脸上,她整个人美得发光。
她痴痴看向他,眼眸中爱意一览无遗。
程先生看了她一眼,移步到柜子旁边,将手里抱的蓝色文件夹放进了公文包中。
方辞眼睛一眨不眨盯着他,他骨节分明的手指很流畅将公文包拉链拉上,方辞的身子微微颤抖了一下,似乎刚刚从门外带进来的秋风才奏效。
“我要出差。”
程先生言简意赅。
可方辞心中隐隐约约有不好的预感,强烈不安:“那你早点回来嘛,我等你。”
程先生闻言,神情愣了一下。
方辞继续用很轻松的语气,开玩笑道:“难不成你还不回来了?你要是敢不回来,我就去找你,然后找你算账。”
程先生的手,不自觉握紧了。
感受到他格外正经严肃,方辞第一秒的反应,竟然是觉得好冷,肩头冷得微微颤抖。
程先生将公文包靠在墙边,然后大步流星朝她走了过来,试图将方辞往怀里带,方辞下意识拉开了两人的距离。
程先生大力将人重新拽了过来。
程先生语气无奈:“我没办法,这是公差,我得去。”
方辞嘴唇微微颤抖:“那你多久回来?明年吗?”
程先生晃了晃神,“不是。”
方辞眼睛亮了亮:“那就是一个月回来一次咯?”
程先生盯着她,她的眼睛亮亮的,一眨一眨,比天上的星星还要耀眼。
水眸水润润的,一如程先生儿时去私人围猎场捕猎时,在那片树林中,有一只灰色的兔子没有四处乱窜,警惕坐在地里,也是用同样的眼神盯着他。
程先生当时是第一次进林打猎,旁人面对此情此景无不动容。
旁人正在动容间,下一秒只听到一阵剧烈的响声。
程先生已经毫不犹豫扣了猎枪的扳手位置,灰色兔子当场鲜血四溅。
程先生亲眼看到她的眸子稍微淡了一点,不忍说:“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方辞问道:“你是要离开京北?”
程先生点了点头,“最近面临工作调动,我得听公家的安排。”
方辞温柔弯了弯眼睛,语气淡了:“好,我会等你回来的。”
很轻松的语气,可程先生还是听出了失落和挫败感。
她在他跟前,突然不再去看他,语气半开玩笑:“要是让我发现你不安分,那你就完蛋了。”
程先生看了她一眼,还没来得及说话,她又继续说道:“如果我发现你背叛我了,我就把你杀了。”
她在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
语气调皮,半开玩笑。
程先生莫明感觉喘不过气,走上前去,拉住了她的手腕:“嗯。”
方辞不动声色松开了他的手。
程先生没再继续去拉她,喘了口气:“你好好的,等我回来。”
方辞摇了摇头:“我才不会等。”
程先生皱了皱眉,语气认真:“你要等。”
她太不乖了,恃宠而骄。
方辞坐到了沙发上,脚上那双毛绒绒的兔子拖鞋轻轻晃了晃:“你现在就要走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