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奋发图强的李泰

年刚过,朝廷便出了一件大事,这件事还是小胖子李泰办的,他抓了一个大贪官,又起获了百万钱,而这个大贪官不是别人,正是广州都督-党仁弘。

李承乾原本还纳闷呢,这胖子最近怎么这个消停,不搞事了,也不在陛下面前谄媚,敢情是看到抓实事的好处,一心扑在建功立业上了。

可他这个机灵抖得的不怎么好,因为这个党仁弘,素来受陛下信用,陛下真是舍不得杀他。

大理寺呈到东宫的卷宗,李承乾看了,里面详细记述了党仁弘的功过。

这个党仁弘在隋朝为武勇郎将,先帝入关中时,他率兵投效,跟从先帝攻克长安。此人素有才略,历任南宁、戎、广州都督,办事干练,很有才略,所任之处,皆有名声。

唯一的缺点就是贪婪,对钱财有无禁止的贪婪,凡是给他送礼的,那是来者不拒。到了长安也不收敛,结果被李泰抓住了痛脚。

按照国法,他肯定是孩子掉井没救了,但大理寺接连五次奏报,被判死罪,皇帝都留中不发,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知道上午,承庆殿议事时,李世民对李承乾等一众臣工说:大理寺五次奏报,要处决党仁弘。当时朕正在用膳,便让人把卷宗拿走。

这样做是为党仁弘求生也。但终不能达目的,今天就曲法而向诸位乞之。

从来都是臣子万万死,君王万万年,臣工们那里当着陛下一个求字呢!一众臣工都跪了下来,请陛下保重。

了解李世民的都知道,他这个人,刚强了一辈子,什么时候跟人说过软话,可为了党仁弘,他还是这么做了,众臣不得不从。

翌日大朝会,李世民沉声道:“法者,人君所受于天,不可以私而失信。今朕私,党仁弘违法,吾欲赦之,是乱其法,上负于天。”

当即宣布,要到南郊去住蒿草房,日进一次素食,以谢罪于天三日。

左仆射房玄龄当即出班:“天下生民,生杀大权实由陛下所掌握,何必为此就自贬到如此程度呢?”

可李世民不同意,坚持要去,而且实在这寒冬腊月里,诸大臣没有办法,便只能就顿首请于庭,从早朝一直到中午。

李世民呢,也是在万般无奈下,下了罪己诏,还申明了自己有三罪。知人不明,一也;以私乱法,二也;善善未赏,恶恶未诛,三也。

于是,下诏免党仁弘死罪,削官为民,徙于钦州。李泰的雷霆手段,半路崩塌,执法森严的形象,并没有竖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