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昆吾剑,求趋夫子庭。
白虹时切玉,紫气夜干星。
锷上芙蓉动,匣中霜雪明。
倚天持报国,画地取雄名。
我持有名为昆吾的剑,想要达到夫子等圣人所在的境地。
时而闪过的剑光如同白虹,可以切开美玉,宝剑高贵的剑气,在夜里能够扶摇直上,抵达群星所在。
剑锷上的装饰如芙蓉花般摇曳生姿,收纳在匣中,也依然能有霜亮如雪般的锋芒。
我手持这么一把宝剑,倚靠在天际,必然为国效力,划出一片新天地,赢取雄壮的名声!
……
笔停,诗成,两重宝光亮起,诗成登府。
光是如此,自然算不上什么杀招。
但问题是,钱已收《渡易水歌》,描述的是荆轲刺秦王的故事,而下一首,李讲却写了一把剑。
浓厚的黑烟刺客在虚空中成型,他探手一抓,《剑》诗爆开,墨迹凝束成剑,此地竟然响起了风雷之声。
“连诗……你竟然形成了传说中的连诗之力!”白玉蟾脸色剧变。
所谓“连诗”,乃是读书人战斗中的一种进阶手段。
归根究底,无非就是写下两首能够相辅相成的战诗,从而达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李讲早在养气境请天证的时候,就曾在韩沉的考验中,以《江雪》与姜圣的画作触发过类似的力量。
如今时过境迁,再度激活,黑烟刺客的力量顿时暴涨。
他的背后,霞光澎湃,蓦然展开一对翅膀,那是绯云之翼。
黑烟刺客手握昆吾剑,携裹着易水的寒意,冲杀而至。
“嗯?!”白玉蟾心惊肉跳。
虽然早就做好了相应的心理准备,不过当亲自面临,黑烟刺客所带来的压力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恐惧。
唰!
这一剑,气势惊人,白玉蟾险而又险的躲过,不过并不算幸运,因为有一块头皮被削下来了。
白玉蟾亲眼目睹眼前有一大撮头发飘落,紧接着猩红的血,便模糊了他右眼的视线。
“啊!李讲,我要杀了你!”白玉蟾彻底发狂。
他原是那么多野性粗犷,自认为是男人中的男人。
可现在,白玉蟾引以为豪的造型,却被李讲一剑削成了地中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