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表示诚意,在蒙学栋离开明珠回港岛的时候,赵长安又给了他一千万,作为公司的注入资金。
而且这些资金不算折股,算是完全不成文的赠送,这样就不会摊薄他们十一个人手里面的股份。
本来事情是向着皆大欢喜的方向走,结果这十一人里面有两个已经在港岛获得了一流大公司职务的拒绝去哥谭市,而另外一个原本嘴上说的是申请福特汉姆大学加贝利商学院的研究生,结果跑到了哈佛。
这对赵长安和蒙学栋来说,都是不能接受的事情。
因为之所以白给他们1%的股份,就是希望用这种方式来留下他们,一起奋斗。
怎么可能让他们什么都不付出的白坐轿子,这样的话对于其他的合作者也不公平。
尤其是蒙学栋最生气,因为之前他们已经说好了一起去哥谭市,如果因为工作学业也可以推迟,但是必须立刻申请留学或者辞职。
而不是更加努力的工作,拒不辞职,或者说申请福特汉姆大学加贝利商学院的研究生,结果跑到了哈佛。
最终蒙学栋下了最后通牒,念在朋友一场,除了之前给他们的分红和换股的钱不算,他们每人再拿三十万(rmb)走人(用公司上面的账目资金回赎),不然他就从新注册一家公司,把这个壳扔了不要了。
那样的话他们即使是费力去打官司,也只能主张账面上的一千万,赢了每人最多也就是十万块钱。
而且蒙学栋完全可以以公司搬迁到哥谭市,用了大量的资金,把这一千万洗完,一分钱他们都拿不到。
这3%的股份,赵长安和蒙学栋都没有要,而是分给了其余七个合作者。
这样他们七个每人持股数量是1.4%-1.5%(拈阄),蒙学栋还是4%,赵长安86%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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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十几亿的资金,赵长安并不是以注资的方式投入,而是以委托投资的方式,原则上按照惯例溢价三七分成。
赵长安拿走七成,公司留下三成。
如果不用这种方式,而是以注资的方式,这十几亿的资金砸进去,能把蒙学栋他们原本持有的股份,砸成0.1%以下,近乎于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