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能够给他们提供法理依据的,能够让其他欧洲国家都认可的,唯有教皇的旨意。
地理大发现时,哥伦布和达·伽马的地理发现就产生了关于新发现地区的主权归属问题。
在当时的欧洲存在两种观点,一是基督教国家有权力占领异教徒的国土,二则是教皇有权力决定尚未被基督教统治者所占领的土地的主权归属。
于是,在1454年,教皇尼古拉五世就颁布一道敕书,把葡萄牙人在非洲海岸发现的领土送给葡萄牙人。
当哥伦布在第一次探险中发现美洲后回到西班牙时,当时他相信他所到达的地方就是印度,西班牙宫廷害怕葡萄牙和它争夺这个新发现的“印度”,便要求教皇亚历山大六世承认西班牙对于这块土地的主权。
西、葡两国为争夺殖民地、市场和掠夺财富,新发现土地长期进行战争。
为缓和两国日益尖锐的矛盾,由教皇亚历山大六世出面进行调解
于是,一条在当时十分重要的裁决就由此作出,那就是教皇划分世界,将新发现的大陆“公正”的分配给西班牙和葡萄牙两国。
1493年5月4日,教皇在和西班牙和葡萄牙国王进过充分协商后,终于作出仲裁:在大西洋中部亚速尔群岛和佛得角群岛以西100里格,也就是300海里的地方,从北极到南极划一条分界线,史称教皇子午线。
教皇子午线以西所有新发现的土地,属于葡萄牙王国所有,而移动到土地,则归西班牙王国。
根据这条分界线,大体上美洲及太平洋上各岛属西半部,归西班牙;而亚洲、非洲则属东半部,归葡萄牙。
葡萄牙国王若昂二世在仲裁令出来后,对此表示不满,要求重划。
于是在1494年6月7日西、葡两国签订了《托德西拉斯条约》,将分界线再向西移270里格,巴西即根据这个条约被划入葡萄牙的势力范围。
巴西西面那边直线边界,由此诞生。
这条由教皇作保规定的西、葡两国同意的分界线,开近代殖民列强瓜分世界、划分势力范围之先河。
虽然教皇在欧洲拥有无以伦比的地位,但毕竟受到时代影响,所以划分看似很清晰准确,但却有许多弊端。
在这条“教皇子午线”确定后的30多年后,就受到了两次较大的挑战。
首先是葡萄牙1500年突破了西经46度经线,占领了南美洲的巴西。
紧接着在1522年,麦哲伦和他的同伴完成了环球航行时闯入了属于葡萄牙拓殖范围的菲律宾并占领了它,“教皇子午线”没有确定其在东半球边界的弊端显现了出来。
不得不说,此时西班牙人占领菲律宾,其实缺乏他们所信仰的基督教教皇的认可。
或者说,他们现在占据吕宋,其实缺乏他们所仰仗的法理依据。
不过,这些,大明肯定是不知道的。
就算知道,也不可能做什么。
这时代可没有所谓的国际法庭,而且,国际法庭的效力其实也有限。
在愿意遵守法令的国家,国际法庭的裁决就有效,能得到执行,或者有强国愿意出手,强制执行他们的裁决。
而更多的则是,裁决仅仅是裁决,没人会去在乎。
毕竟,涉及国家政治层面的东西,怎么可能因为什么国际法就修改。
一切,都是靠“真理”说话。
不过,面对这类情况,西、葡两国在1529年又不得不对“教皇子午线”做出调整,调整后的“教皇子午线”使西班牙获得了独占美洲的权利,葡萄牙对巴西的占领也获得了承认。
拉丁美洲的范围,很大程度上是由这条“教皇子午线”决定的,并由此形成了拉丁美洲的西语区和葡语区。
而此时的海湾里,十余条西班牙武装商船和两条大明炮船正在大海上游弋,朝着岸边停靠的海盗船只进行射击。
这时代因为生产技术限制,火药造价可不低,每次船上火炮的齐射,打的可不是炮弹,而都是银子。
明军的炮手,自然也很少有机会这样肆无忌惮的发炮,也正是练手的好机会。
是的,冲进彭加丝兰海湾的战舰,除了西班牙人的武装商船,就是大明的两条炮船,其他福船自然是不够资格参与这样战事的。
王望高此刻并没有指挥大明战船作战,他的眼睛始终盯在不远处那些西班牙人战船上,分析两者火力高下。
是的,这就是邓子龙给他的任务,观察两国炮船实际战力。
作为大明炮船的第一代船长,他对炮船自然了解颇深。
很快,他就发现面对拥有两层甚至三层炮甲板的夷人炮船,大明炮船的火力是致命缺陷。